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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都城的街头巷尾永远都是那么热闹。傍晚来临,暮色四起,沈潘沈着气走出府门,练武时穿的短打还来不及换,身形一闪,就融进了那些神色匆匆的人群里,和谐极了。
沈潘没想到,自己重生回来第一个赶着去见的人不是他娘,不是凤连,不是他祖母。却是自己欠了一个馒头恩情的人。
沈潘不知路,穿过一个个巷里小道,一不小心进了人家破落的院子,不知引来多少狗吠,那摔鞋声,破骂声,络绎不绝。
坑洼的小路,残破的门扉,破落的院户,在那夕阳的余晖里更加斑驳。
沈潘暗忖一声糟糕。三叔只告诉他那位姓范的黄脸同窗在不出城五里的柳家巷里住,谁知道这柳家巷是这个样子?
三叔还以为会跟着他靖国公府一般,一座府邸占了半条街,还放块鎏金的匾额?
沈潘皱皱眉。再过一会儿日头落尽了,更加不好找了。
沈潘决心一个一个地去找,透过那半掩的门,院子里的东西也能看到大半了。
若是今日找不到,他也只能明日里再做打算。总也要等到天暗再说。
有的门半掩着,那半院的杂乱就这么展现在沈潘面前。夏日的草长得丈长,有些院子里蚊蝇飞舞,那血腥的污臭味让沈潘刚伸进去的头就收了回来。有些院子里屋子尚且是蓬门荜户,那院落自然也破败不堪,看不出什么样子来。
沈潘才知道原来这盛都还有这样的地方。
也是,天子脚下尤有吃不饱穿不暖的。这儿与那高门府邸格格不入也没甚好奇怪的。
这天子眼皮下的贫民才是可怜。
小邑犹藏万家室,那么些个百姓,他们藏躲在这富贵堂皇的盛都的各个角落。那入眼的浮华烟云不是他们的,却要为那些珠玉权势俯首帖耳,做出最卑微的姿态来。
遑论社稷如何,这百姓却是最难做的。
或兴或亡,百姓都苦。
沈潘苦笑一声,身手矫捷地将身子探进有一户人家。
这家人倒是挺殷实,松木板门板上还挂根粉色纱绸。
沈潘刚进门就扑鼻而来一股胭脂味。门后的一双白玉臂更是快速。白蛇一般,作势要缠了上来。
沈潘反应快,一掌伸出,转身一挡。岂料,人家根本就不惧这一掌。仍旧软着身子靠了上来。
“呦,爷,进了奴家的门,作甚又要将奴家推开?”那双玉臂的主人娇声一笑,紧紧贴着沈潘,将那带着浓厚脂粉香的手帕在沈潘鼻尖绕。
“误会。”沈潘抽了抽嘴角,伸手将那白胳膊给卸了
“误会?误会也是缘分,爷还不如,从了奴家吧。”那女人笑得更是夸张。那手指也不安分,将那手帕揉啊揉,揉啊揉,伸着探着,又要靠近。
“没钱。”沈潘闷吐一声,将那剑眉一皱,盯着那女人。
女人穿了件细葛褙子,扣子没系,衣衫不整的,沈潘连她的粉红肚兜都能看到。
脸倒是看得不甚清楚,这女人涂了太多红胭脂,像个猴屁股。
那猴屁股听到“没钱”两个字就转到一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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